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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我国对于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仍没有明确而统一的认识。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史贵禄在《关于构建虚拟货币监管体系法规的建议》中指出,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有待准确界定。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虚拟货币是一种财产,而财产的持有和流转就可能涉及税收的问题。 链法团队一直专注于数字资产相关的法律问题研究和争议解决,也一直在关注数字资产当中涉及的税收问题,在未来的日子,「链法」就数字资产税收问题会推出系列文章。
本文将以某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的反洗钱相关侵权纠纷(案号:(2016)黑民终274号)为例进一步展开分析数字货币交易所的反洗钱具体措施。
孟庆丰表示,要把专项行动主攻方向瞄准没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借助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案件,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打着“私募基金”幌子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各类交易场所的非法经营、非法发行证券、合同诈骗、非法集资案件,打着“一带一路”“消费返利”“电子商务”“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军民融合”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等重点领域的典型案件。
得得要点:日本国税厅数字货币征税新方案:资产征税无国界;加拿大卡尔加里成为国内首个推出数字货币的城市;“V神”:区块链非金融应用比金融应用更具优势。
今日(12月10日),韩国国民议会(National Assembly)几位国会议员,以及政府高官,将就加密货币问题举行首次官方辩论。
印度政府专门负责推荐加密货币措施的小组已向该国财政部长提交报告,建议加密货币的新法律框架。
短期内大概率会弱势横盘,结合当前BTC跌幅和近期价格走势来看,短期底部尚未形成,不排除继续下行的可能。本周专题对互联网企业估值方法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试图对“同宗同源”的通证估值有所启发。
智力当地日报La Tercera 12月7日报道,智利财政部长费利佩·拉腊因称,一些国家机构在开发加密货币监管方面“正在取得进展”。
美国众议院议员计划提出加密货币相关法案,以防止加密货币欺诈案出现,保护消费者,并确保美国不会再全球数字资产领域中落后。
泰国证券交易所(SET)负责人Prinn Panitchpakdi表示,泰国应该采取更多措施来鼓励数字经济的发展,而不是冒着扼杀它的风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执法部门联席主管Steven Peikin在哈佛大学国际金融系统项目演讲时表示,打击非法IC0需要国际合作,必要时建议采取执法行动。
我有一位朋友,他之前靠比特币发了大财。他在早期比特币很便宜时很乐于把币送给别人,从而作为一种推广比特币采用的手段。
一周币圈新鲜事,尽在鸵鸟周报。
今天,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霍学文,在2018国际财富管理论坛上谈及投资者教育时,对当下热门的STO发出警告:在北京做STO,将被视同非法金融活动予以驱离。
近日,韩国一名议员提出一项法案,以推动加密货币交易和加密交易所发展。
谨慎观察到积极有为。
产业化区块链的概念和落地之间还存在多远距离?
我国居民持有比特币是合法的。偶发的OTC场外交易,也是被容许的,我们认为合同法应当保护。但是,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所,我国自2017年9月4日之后已经表明了反对态度。
加密货币合约本身的交易存在高风险性,操纵行为的认定存在较大的难度,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市场因素、政策因素进行认定
STO,是security token offering的缩写,意指在遵循某个或多个司法区域的监管框架合法合规地发行代币化的证券,以筹集资金的过程